关键词: 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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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按照简政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现将2021年下半年仪征市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及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一)时间:9月17日(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二)地点:仪征市教育局大楼西侧平房会议室(仪征市工农南路5号)。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现场确认全部采用预约办理制。申请人用微信扫描现场确认预约码(详见附件),并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现场确认时间预约。申请人须于现场确认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现场确认当天进入确认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凭当日预约信息进入确认点。为保障人员公共卫生安全,申请对象需全程佩戴口罩。
二、认定对象
8月23日至9月6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仪征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与确认点,并完成报名的申请人。
三、现场确认准备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二)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只需提供以下一项)。
1.户籍所在地为仪征市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在仪征市居住的,需提供我市居住证;
3.在全日制就读高校所在地申请的学生,应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如未能通过在线学籍核验,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驻仪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扬州市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扬州市签发的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需提供。)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通过系统验证,无需提供。参与免试认定改革高校毕业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另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6.1999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已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X35mm,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注意: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四、体检
定于9月26日组织2021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体检对象
2021年9月17日在我市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经现场确认合格的人员。
(二)体检时间
2021年9月26日(周日)
上午8:30开始体检。请核实体检时间,务必按照指定时间进行体检,逾期未参加体检者将取消本次认定资格。
(三)体检地点
仪征市人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仪征市东园南路61号)。
(四)体检要求
1.体检前应注意休息,不宜过度疲劳,保证充足的睡眠;不宜吃油腻、荤腥食品。体检当日早晨8:00前空腹到达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大厅,受检人员应准时到达,不得迟到。
2.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一张1寸照片(与网报电子版照片、现场确认纸质照片同版),到体检中心领取体检表(其中幼儿园教师申请者为幼儿园教师体检表,其他教师申请者为非幼儿园教师体检表,按要求将表中信息填好,受检人签字),体检表无需提前下载。
3.体检费:非幼儿园教师每人160元,幼儿园教师每人210元(均凭身份证到体检现场缴费)。妇科检查时,未婚者提前告知医生。(支持微信、支付宝,或医保卡交费,不支持现金)
4.体检流程:
体检中心服务台领取体检表→体检中心各科室进行项目检查→体检结束将体检表交给体检中心工作人员(体检表格不可自行带走)→缴费。体检过程中请服从医院导检人员安排。
体检结果由组织方统一到医院领取。体检不合格者电话通知本人,体检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五、证书发放
体检结果公布后,认定机构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时间将在仪征市教育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
六、有关说明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现场确认和体检。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作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国家和省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法规和文件参见江苏省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te.net.cn/cmsplus/test/jszg/index.jsp)。
七、本公告由仪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3450308
附件:现场确认预约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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