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2023年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选聘教师公告》有关规定,现有第二批2名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考核阶段(详见附件1),现就考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3年9月8日(周五)08:30,请考生准时参加考核。
二、考核地点
1、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
地点:鞍山市立山区鞍千路653号
联系人:赵彧 5088479
2、高新区华育学校
地点:鞍山市铁东区科技路11号
联系人:于宏伟 5081188
三、考核携带证件
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核,如有身份证、准考证丢失情况,可现场与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沟通、说明。
考生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考核的,请在2023年9月8日15时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高新区人社办。若无故不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核内容
本次招聘考核内容包括调查考核及顶岗考核两部分。调查考核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核期间不计发薪酬,正式聘用后定岗定薪。考核期满由用人单位依据考核了解情况及考生在岗位期间的现实表现和遵守单位规则制度情况确定考核结果。考核合格考生办理聘用手续。考生未通过考核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办公时间咨询电话(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
0412-5223383。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7日
附件
附件1:2023年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选聘教师第二批进入考核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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